南京医保再出新政 | 连续第三年完善支付政策
近期,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印发进一步做好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十个方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这也是南京连续第三年优化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政策。
新增细分儿童重大情感障碍等3个次均费用差异较大的西医病组,新增暴聋等6个中医DRG病组,新增白内障等4个基础病组,夯实DRG分组付费基础。
▶强化中治率政策导向,对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按照中治率同比增幅分段赋予系数;
▶将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中医相关临床科室纳入我市中医DRG分组付费范围;
▶对于年内以同一诊断再次或多次入院的中医DRG病例,不再重复享受就高政策优待。
▶对年度网采率不达标的,按规定从年度考核预留款中进行扣减,联动推进集采药耗采购和使用。
▶探索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异地就医DRG监测分析和结算;
▶将当年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统一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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