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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社:“疫问一答”第三期!事关疫情期间社保惠企、就业稳企……

综合资讯3年前 (2022)发布 医学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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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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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缓缴该如何让申请?

如何享受社保补贴?

……

“疫问一答”第三期

昆山人社为大家答疑释惑

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

01

问:哪些社保险种可以降低费率,该如何办理?

答:按国家、省部署,我市2022年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5%。用人单位“免填单、免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降费率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02

问:社保费的缓缴政策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一次申请缓解的时段不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的各月份所对应的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根据国家部署,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具体操作按上级明确的实施细则执行。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03

问:社保缓缴该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向我市税务部门申请缓缴,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②能够证明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会计报表等资料;

③申请缓缴前6个月工资发放、职工在岗情况证明资料;

④资产担保或其他有效缴费担保资料;

⑤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资料。

04

问:政策中的困难企业是如何来认定的?

答:困难企业为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征信和纳税缴费信用记录良好,并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①企业上年度末净利润亏损,且申请缓缴前连续三个月净利润亏损(当年新成立企业不考虑上年亏损,经营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亏损月数按实际经营月数)。

②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05

问:缓交期不超过6个月的具体口径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一次申请缓缴的时段不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的各月份所对应的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假设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申请5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按规定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即5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最晚到11月份缴纳。

06

问:缓交期间的社保业务该如何办?可否提前终止缓缴?

答: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应在税务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汇缴至税务指定账户。

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流动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其他必要情形的,单位应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恢复缴费能力的,可提前缴纳已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的,从缓缴期满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07

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何办理?

答: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不同类别的证明材料至居住地社区进行办理申请手续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社区受理或者个人线上申请后,由区镇、市级两级进行初审、公示、复核。市民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审核进度查询。

08

问:用人单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享受单位社保补贴?

答: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在昆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具体政策待上级明确后另行公布。

09

问:企业如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可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报送技能人才评价方案,并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可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职业技能考核、综合业绩评审、技能竞赛选拔等多种鉴定考评方式,对企业内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用人单位可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突出生产过程和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职业素养的评价,评考权重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通过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3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4500元/人,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纳入我市当年紧缺(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

10

问:企业在2月受疫情影响停工以来,没有招录过新员工,能否参加企业线上岗前培训?

答:我市企业具备相关培训条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对入职本企业不超过1年的员工组织开展线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1

问:企业如何申请岗前培训?

答:按照属地化申报的原则,提倡采取“不见面”办理服务,企业通过网络邮件的方式向区镇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镇受理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登录“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录入相关开班及学员信息。企业按教学计划完成培训课程后,自主实施考核,对培训考核合格的企业职工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登录“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线申请培训补贴,将系统生成的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交市人社局职称办备案。

12

问:什么是“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对象包括哪些?

答: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就业。

见习对象一般为:

1.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16-25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起始时间可适当提前,就业见习期为3个月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3个月,就业见习期为6个月及以上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6个月。

13

问: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答: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浏览查看就业见习基地公开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根据本人意向选择合适的就业见习岗位,与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双向选择,达成见习意向,通过岗前培训、签订见习协议成为正式见习人员。

14

问:如何申请就业见习基地?

答:符合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提交有关材料,向就业见习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可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15

问:失业补助金政策到去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今年是否继续执行?

答:根据按上级部署,2022年将落实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政策待上级明确后另行公布。同时,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办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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