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省、市和省人社厅有关决策部署,市人社局于4月12日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常人社发〔2022〕58号),现将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0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30日到期后,是否继续执行?
02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是否需要申报?
05企业如何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
为促进政策落地提速,市人社部门将采取“政策找企业”“免申即享”的方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并联会审等简易程序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确保今年5月底前有实际发放,上半年发放金额达到全年预计目标的50%以上。
06用人单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享受单位社保补贴政策?
答
各类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规定的,按其为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规定的,按其为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07现阶段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政府哪些政策支持?
答
一是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向辖市区人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10人社业务线上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
通过优化服务和数字化转型,企业与职工可以通过线上渠道以“不见面”的方式办理人社业务。一是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二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和“掌上12333”APP实现掌上办理。
以上政策措施未明确执行标准、期限或流程的,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