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泰州市关于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服务的通知

3年前 (2022) 医学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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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为避免办事人员因聚集造成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参保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根据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周三)起,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窗口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

泰州市已实现

32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不见面”办理

海陵区医保分中心暂停现场服务期间

参保人员可通过“不见面”办理

具体办理渠道如下

(一)网上办

1.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tz.jszwfw.gov.cn/),选择“个人服务”→“按部门”选择“市医保局”,可线上办理15项医保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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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csj.sh.gov.cn/)选择“江苏政务服务登录”→“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可注册办理长三角地区医保关系转移。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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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掌上办

1.登陆“江苏医保云”APP选择“泰州市”可注册办理:医药费报销线上办、异地就医备案、缴费查询、支付明细查询、个人账户划入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定点药店查询、药品及诊疗目录查询、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还有“智能客服”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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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注册成功后选择“参保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可注册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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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陆“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可注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线上缴费。

泰州市关于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服务的通知

4.登陆“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可注册办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还可在线咨询。

泰州市关于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服务的通知

三、协同办

1.“电话办”“预约办”:参保人员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咨询有关医保问题;或在工作日拨打全市医保经办电话,预约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泰州市关于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服务的通知

2.“邮寄办”“邮箱办”:参保人员可将资料邮寄至各市区经办机构或发送至邮箱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泰州市关于暂停海陵区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服务的通知

四、简化办

1.参保人员办理转市外就诊备案手续的,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由医院与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理,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等医保待遇的,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医院通过QQ、微信、邮箱等渠道将备案材料传给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延后办

对于暂时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如各类医疗和生育费用零星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可待疫情解除以后再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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